南通征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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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金融科技助力中小企业普惠金融服务的科技创新平台,平台以政府公共数据为基础,融合商业、社会信用数据,依法采集企业的信用信息并向信息使用者提供金融风控分析、企业画像、企业评估、风险预警、额度查询等技术服务。为缓解银企信息不对称、促进中小企业融资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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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2023 2022 2021

“基于政务数据共享应用的企业信用融资服务”成功入选第六届“新华信用杯”全国优秀信用案例

“基于政务数据共享的企业征信产品应用”案例已成功入选江苏省首批“数据要素×”典型案例名录

12月,南通常州合作签约,共筑信用基石

11月,人民银行南通分行王海慧行长带队调研南通征信工作

9月,成功举办“通科贷”项目试运行培训会

6月,举办“建功立业新时代 青年有为正当时”迎七一青年职工主题演讲比赛

6月,科技金融赋能新质生产力发展行长精品培训班介绍“通科贷”产品

6月,王晓斌常务副市长召开征信工作专题会

5月,举办征信业务演讲赛暨人工智能读书沙龙活动

3月,人民银行南通市分行与常州征信赴南通征信调研交流

12月,成功举办南通信用融资服务产品发布会。

10月,南通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晓斌调研大数据集团征信工作。

7月,信用中国宣传报道征信公司被“江苏学习平台”报道

6月,南通征信首款线上信用产品(通信贷--随e贷)上线试运行。

5月,人民日报宣传报道征信公司

7月,南通首笔“企业信用信息平台”贷款成功发放200万元信用贷款受信。

9月,南通征信有限公司正式成立

Comprehensive release

综合发布

最新政策、权威信息早知道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四部门发文:在九个地区开展代理记账机构信用评价试点工作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决策部署,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有关规定,推动代理记账机构信用分级分类管理,近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通知,决定在北京市、河北省、内蒙古自治区、江苏省、浙江省、湖北省、湖南省、海南省、贵州省等九个地区开展代理记账机构信用评价试点工作。 通过开展代理记账机构信用评价试点,旨在建立代理记账机构信用评价标准,规范代理记账机构信用评价程序,构建有效反映代理记账机构信用状况的评价指标体系。探索代理记账机构信用评价结果运用,引导代理记账机构依法依规执业,打造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的行业营商环境。总结推广试点经验做法,促进代理记账行业高质量发展。 通知要求,试点工作自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6年9月30日开展。其中,2026年1月31日前,财政部会同试点地区完善全国代理记账行业监管服务平台系统配置。各试点地区根据本通知有关要求,制定试点方案,细化评价标准,完成工作部署。2026年2月至6月,各试点地区根据试点方案,组织开展试点工作,形成评价结果并公示。2026年9月30日前,各试点地区完成试点任务,总结试点经验,形成总结报告。 通知提出,代理记账机构信用评价应当基于代理记账信用信息开展,以财政部门日常监管情况形成的信息为基础,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有关监管情况形成的信息为支撑。代理记账机构信用评价结果按照信用状况从高到低划分为A、B、C、D四个等级。 同时,强化代理记账机构信用评价结果应用。一是开展分级分类监管。对信用评价等级为A级的代理记账机构,在日常监管中提供便利化服务;对信用评价等级为B级的代理记账机构实施常规监管,适时进行业务指导;将信用评价等级为C级的代理记账机构列为关注对象,加强业务和政策指导;将信用评价等级为D级的代理记账机构列为重点监管对象,依法依规严格监管。二是加强结果应用。各试点地区应建立本地区代理记账机构信用记录,纳入全国代理记账行业监管服务平台。三是开展激励惩戒。鼓励试点地区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激励惩戒,查询代理记账机构信用记录,合理运用评价结果。

《信用修复管理办法》2025年第36号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第36号 《信用修复管理办法》已经2025年11月19日第25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6年4月1日起施行。 主任: 郑栅洁 2025年11月20日 信用修复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统一规范、协同共享、科学高效的信用修复制度,切实保障信用主体合法权益,更好帮助信用主体高效便捷重塑信用,更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信用修复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信用主体依法享有信用修复的权利。除法律、法规或党中央、国务院政策文件明确规定不可修复的情形外,满足相关条件的信用主体均可按要求申请信用修复。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信用修复,是指信用主体为积极改善自身信用状况,在纠正失信行为、履行相关义务后,有关方面按照规定终止公示、停止共享和使用失信信息,同步依法依规解除失信惩戒措施的活动。 本办法所称的终止公示,是指信用主体完成信用修复后,包括“信用中国”网站在内的各领域信用信息系统不再公开信用主体的已修复失信信息。 本办法所称的停止共享和使用,是指信用主体完成信用修复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信用中国”网站停止向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地方政府和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共享已修复的失信信息并更新信用主体的信用状态。有关方面应当更新信用评价结果,依法依规解除相关失信惩戒措施。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的失信信息,是指全国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和地方公共信用信息补充目录中所列的对信用主体信用状况具有负面影响的信息,包括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异常名录信息和其他失信信息。 本办法所称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是指以法律、法规或者党中央、国务院政策文件为依据设列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第五条 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信用中国”网站以及地方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信用网站(以下统称“信用平台网站”)开展信用修复活动,适用本办法。 有关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建立的信用信息系统开展信用修复,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六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统筹协调指导信用修复工作。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协调指导本领域信用修复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负责统筹协调指导辖区内信用修复工作。 国家发展改革委授权国家公共信用和地理空间信息中心(以下简

生态环境部:构建“远程+现场+信用”三位一体的监督体系

《生态环境监测条例》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中国首部生态环境监测专门行政法规。 生态环境部相关负责人近日表示,《条例》是生态环境监测领域法治化进程中的一项标志性成果,是生态环境监测事业50余年发展历程中的一个重要里程碑。 近年来,中国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建成全球规模最大、涵盖要素齐全、布局科学合理、技术手段较为先进的国家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网。与此同时,该领域也面临监测能力和水平有待提升、监测数据质量保障亟待强化等突出问题。 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司长张大伟对记者表示,当前,监测市场“内卷式”低价竞争愈演愈烈,“劣币驱逐良币”问题日益突出。《条例》通过一系列制度创新,旨在引导行业从无序扩张转向高质量发展,重塑市场健康新生态。 《条例》着力破解制约生态环境监测发展的痛点难点,首次明确公共监测和自行监测分类管理。当前,自行监测数据质量形势依然严峻,问题多发频发的局面尚未根本扭转。张大伟说,为保障自行监测责任体系和质量管理体系落地见效,《条例》构建了“远程+现场+信用”三位一体的监督体系。对弄虚作假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将受到罚款、从业禁止等处罚,通过“责任到人”进一步确保“责任落地”。 截至目前,全国取得资质认定的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共有8600余家,营收超过500亿元(人民币,下同),从业人员将近30万人,为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提供了重要技术支持和能力保障。

“全国农资保供线上平台”上线,推动构建稳定可靠的行业信用环境

记者近日从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了解到,“全国农资保供线上平台”日前正式开市。国家化肥商业储备氮肥、磷肥及复合肥建储采购将实行常态化竞拍交易,每周二、周五上午10:00为开始交易时间。 中国农资流通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全国农资保供线上平台”高效、集中的交易模式,可大大压缩传统的询价、议价时间,提升产业链效率。同时,通过平台竞拍,能形成更真实、及时的价格,稳定市场预期,并推动构建稳定可靠的行业信用环境。

中国人民银行:全国中小微企业资金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迎全国首批外资法人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11月3日发布消息称,上海地区第二批6家银行业金融机构日前顺利接入全国中小微企业资金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以下简称“资金流信息平台”),包括4家外资银行、1家农村商业银行和1家民营银行。其中,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富邦华一银行有限公司、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是全国首批接入资金流信息平台的外资法人银行。 资金流信息平台是中国人民银行完善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互联互通机制、探索银行资金流信用信息共享应用、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重要金融基础设施。上海作为改革开放排头兵,发挥国际金融中心资源优势,率先将全国首批外资法人银行接入资金流信息平台,推动信用信息互惠共享取得新进展。 自2024年10月资金流信息平台上线以来,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全力支持平台建设发展与应用推广。截至目前,上海地区已有30家银行业金融机构接入资金流信息平台。今年前三季度,上海辖内金融机构累计查询使用企业资金流产品超10万次,依托资金流信息平台支持授信达412亿元,惠及6800余户企业,其中超过80%为普惠小微贷款企业,精准助力中小微企业获得融资服务。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方面表示,将继续指导辖内金融机构深挖资金流信息数据价值,探索资金流产品应用新场景、新路径,结合上海实际研发特色信贷产品,支持中小微企业更好获得融资服务,助力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

南通征信有限公司信息系统网络安全保障服务项目 询价结果公告

一、项目名称:南通征信有限公司信息系统网络安全保障服务项目 二、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南通濠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人民币‌肆万柒仟伍佰元整‌(47500.00元) 三、主要标的信息:详见询价采购文件。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五、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信息 名 称:南通征信有限公司 地 址:汇金国际B座25楼 联系方式:项先生,0513-55886650

南通征信有限公司2025等级保护测评服务采购项目 询价结果公告

一、项目名称:南通征信有限公司2025等级保护测评服务采购项目 二、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江苏正信信息安全测试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人民币肆万捌仟伍佰元整(48500.00元) 三、主要标的信息:详见询价采购文件。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五、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信息 名 称:南通征信有限公司 地 址:汇金国际B座25楼 联系方式:项先生,0513-55886650

南通征信有限公司信息系统网络安全保障服务项目询价通知书

询价通知书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南通征信有限公司信息系统网络安全保障服务项目 项目类型:服务 预算金额:人民币500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50000元 采购需求:提供南通征信有限公司网络安全服务。详见项目需求。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否。 本项目是否接受分包: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为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含企业法人与事业法人)或社会组织或其他组织。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或同一标段中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 5、本项目的中标供应商不得将项目外包或转包。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时 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1月26日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方 式:下载附件领取。 四、询价响应文件提交 询价响应文件提交的方式为现场提交。 询价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6日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地点:南通市崇川区工农南路118号汇金国际B座25F会议室 联系方式:项先生,15606955667 询价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 五、成交供应商的确定 1、在满足本项目技术要求的询价响应文件中,按各供应商的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在成交通知书后发出之日起1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按询价小组推荐的成交供应商顺序依次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组织询价。 六、供应商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通征信有限公司 地 址:南通市崇川区工农南路118号汇金国际B座25层 联系方式:项先生,15606955667 附件. 信息系统网络安全保障服务项目询价采购文件

南通征信有限公司2025等级保护测评服务采购项目询价通知书

询价通知书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2025等级保护测评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类型:服务 预算金额:人民币500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50000元 采购需求:提供南通征信有限公司三级等保测评服务。详见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0天内完成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并出具盖章报告,并完成在所属公安局网安支队备案;1年内完成安全运营服务,并提交经成交供应商盖章的《安全运营报告》。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否。 本项目是否接受分包: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为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含企业法人与事业法人)或社会组织或其他组织。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或同一标段中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 5、具有有效期内的公安部第三研究所颁发的网络安全服务认证证书等级保护测评服务认证或网络安全等级测评与检测评估机构服务认证证书; 6、供应商还需与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关键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或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关键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分实验室有合作,并能提供合作协议或承诺函加盖公章(中标后查验合作协议原件)。不能提供的视为无效投标。 7、本项目的中标供应商不得将项目外包或转包。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时 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1月21日1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方 式:下载附件领取。 四、询价响应文件提交 询价响应文件提交的方式为现场提交。 询价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1日1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地点:南通市崇川区工农南路118号汇金国际B座25F会议室 联系方式:项先生,15606955667 询价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 五、成交供应商的确定 1、在满足本项目技术要求的询价响应

2025年征信产品开发外协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WLDL202510127 二、项目名称:2025年征信产品开发外协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南通吉贝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南通市开发区广州路42号417室 成交金额:人民币贰拾壹万捌仟元整(218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2025年征信产品开发外协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殷宝存、陆毅、陈爱国、陈晓云、项威 六、代理服务收费:2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 称:南通征信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工农南路118号汇金国际2幢25层 联系方式:项先生,0513-558866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南通万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通市崇川路58号南通产业技术研究院9号楼24层 联系方式:王蓉 16651792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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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征信有限公司是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市国资委批准,市大数据集团出资设立的专业化征信服务企业。南通征信将勇担国企使命,深入贯彻征信为民、普惠金融的原则,奉行 “科技、团结、创新、效率”的理念,秉承服务金融、支持政府、惠及企业的宗旨。建设并维护南通地方企业征信平台,持续打造优质的产品和服务,推进地方征信体系建设,改善南通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