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我省各地政务诚信建设工作,省发展改革委(省信用办)启动部署开展2022年度省政务诚信建设第三方评价工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印发2022年江苏省政务诚信建设第三方评价指标体系的通知》,与此同时,省信用办印发了《2022年度江苏省政务诚信建设第三方评价实施方案》,正式启动今年政务诚信建设第三方评价工作。
今年,我省政务诚信建设工作更加注重“法治”“践诺”和“失信责任追究”等关键领域。为保持政务诚信第三方评价工作的科学性和持续性,推动政务诚信监督体系和评估机制不断完善,省发展改革委印发《2022年江苏省政务诚信建设工作要点》,中国经济信息社结合前期考评情况和国家、省相关文件精神,对2022年实施方案和指标体系进行调整,加强了对信用承诺闭环管理、政府债务、政府履约等方面的考察评价。
本次评价工作对象为13个设区市和95个县(市、区)。具体评价实施工作由省、市相关部门分别组成省级评价小组和市级评价小组,依据评价指标开展具体评价工作。针对设区市、县(市、区)两类评价对象,分别设置两套评价指标,总分均为100分。省级评价小组依据设区市指标说明,对设区市工作情况进行评价。设区市指标共有8个一级指标、35个二级指标 。其中一级指标主要包括依法行政、勤政高效、政务公开、政务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及应用、重点领域政务诚信建设、政府信用管理、政务诚信文化建设、创新综合评价。市级评价小组依据县(市、区)指标说明,对县(市、区)工作情况进行评价。县(市、区)指标共有8个一级指标、31个二级指标。其中一级指标主要包括依法行政、勤政高效、政务公开、基层治理、重点领域政务诚信建设、政府信用管理、政务诚信文化建设、创新综合评价。
根据省信用办工作安排,今年评价工作采用“各地自评+日常监测+部门评价+实地评价+交流评审/视频观摩”综合评价方式。一是各地自评。各评价对象按照通知要求分别提供自评报告并申报创新案例。二是日常监测。中国经济信息社根据评价指标对相关指标进行日常监测,并对各评价对象提供的自评报告进行核验。三是部门评价。省、市信用办分别将部门评价表发至各省级、市级相关部门填写并完成反馈。四是实地评价。中国经济信息社制定县级地区实地评价方案,协同各设区市对县(市、区)开展评价。五是交流评审/视频观摩。召开市级地区交流会、视频观摩会,对设区市政务诚信建设工作情况和信用信息系统建设情况进行考察。六是发布结果。综合各环节得分,计算各设区市、各县(市、区)最终得分,形成评价等级。七是发布报告。面向省级部门以及各设区市“一对一”发送《2022年江苏省各地区政务诚信建设第三方评价报告》总报告及各设区市子报告。
今年我省政务诚信建设评价工作由省发展改革委(省信用办)指导,中国经济信息社组织实施,设区市、县(市、区)社会信用综合管理部门协同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