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诚信是技术进步的基石,是科学创新的底色。南通市科技局加强科研诚信建设,通过完善科研诚信制度、建立诚信监管机制、推进信用信息协同,引导科研人员坚守学术诚信、完善学术人格、遵守学术规范、维护学术尊严,推动科研领域诚信建设,营造良好的学术环境。
一是完善科研诚信制度,营造风清气正学风。执行科研诚信承诺制度,要求项目承担单位及负责人对恪守科研诚信、具备必要科研基础、如实提交项目材料、严格执行项目管理规定、按合同约定推进项目实施、规范使用科研经费等作出信用承诺,并在项目申报和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对失信主体记入不良信用记录。
二是建立诚信监管机制,惩治科研失信行为。严格落实科研诚信承诺制、不良信用记录等制度,并加强对科研活动的监督和失信行为的惩戒,实现科技计划全过程诚信管理,覆盖到项目申报、立项评审、结题验收、资金拨付等科技计划项目实施的关键环节,以及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评审专家等项目参与主体。
三是推进信用信息协同,构建共享共治格局。建立覆盖全面、共享联动、动态管理的科研诚信协同管理体系。一方面,推动科研诚信信息共享。依托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地方科研诚信信息系统,积极与市大数据局合作,建立跨部门的信用信息互联、互通、联合惩戒机制,实现一地失信、全网挂名。推动共建共享共治的科研诚信大格局。另一方面,发挥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畅通举报渠道,鼓励公众对科研失信行为进行实名举报。市科技局科技项目组织实施全程也主动接受纪检、民众监督。